因工作失误,给客户造成损失,为弥补损失,向另一客户张入湘(化名)虚构保险险种,承诺高额利息,伪造保险发票,并诈骗张入湘人民币10万元。日前,被告人章小虹因犯诈骗罪,被大连市中山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
章小虹系某保险公司大连市分公司的保险营销员,在业务推广过程中,为招揽客户,承诺无偿为客户汪丽琴(化名)投保其公司在售的一种财产险。之后因为其他原因,该财产险没有实际投保,而汪丽琴原欲投保的财产突遭意外巨额损失,汪找到章要求高额索赔。因为害怕汪向公司投诉,影响自己工作,章答应汪由自己出钱私下赔偿汪20万元了事,最终汪丽琴同意了章小虹的要求。但因索赔金额高达几十万元,章由此产生诈骗他人财物的念头。
2010年7月,章小虹向自己的老客户张入湘推销其虚构的保险险种“短期分红险”,承诺该保险为保本分红型,张只需交10万元本金,3个月后即可分得2万元利息。见有如此丰厚的回报,张入湘不禁动了心,再加上章小虹几次三番的大力推荐,张入湘于7月12日将人民币10万元交给章小虹,章为其出具了手写收据,后又于7月17日通过他人伪造了保险发票交给张入湘。随后,章小虹即将该笔款项用于赔付汪丽琴。
张入湘虽然买到了既保本,又有高额红利回报的“短期分红险”觉得捡了个大便宜,但心里也暗暗对如此的“好事儿”直犯嘀咕,为了给买的保险再上个保险,他拿着章小虹给他的伪造的保险发票来到了某保险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求证,经鉴定,张入湘持有的《某保险公司大连市分公司首期保费发票》上两枚公司发票专用章,印文为彩色打印机打印制成,与样本印文不同。至此,张入湘得知自己被骗,立即报警后,自做聪明章小虹当日便被公安机关在办公室里给逮了个正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