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桥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骗取医保基金23.6万元的孙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4万元,同时责令孙某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
去年7月,社保中心稽核人员通过医保结算实时监控系统,发现孙某等7名可疑的糖尿病患者,经常同一时间到医院频繁刷卡、超量购药,而且购买的药品种类相似。基本一周要拿三四次治疗糖尿病的药,一般情况下医院给开一至两周的药量,不应该每天都需要到医院拿药。另外,孙某拿的药量非常大,而且挂号的时间都挨着。孙某的行为引起了稽核人员的注意,稽核人员立即调取了孙某等人的就医记录进行详细分析,发现这7人大量购买治疗糖尿病的药品,仅一年多时间发生门特病费用达到36万多元,有骗保嫌疑。为了依法打击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社保中心报请公安机关介入调查。通过一系列的调查发现,2008年7月至2010年7月孙某使用自己及六名亲属的医保卡,并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本市多家医院大量骗购各种治疗糖尿病药品并非法倒卖套现,牟取私利。经查实,孙某骗购的药品价值23.6万多元。近日,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红桥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4万元。同时责令孙某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
此案是《社会保险法》实施以来,我市首例开庭审理的社保诈骗案。社保中心提醒广大参保人员,通过这起案例要警醒自己,一定要管好自己的医保卡,不要借给他人使用,即便是自己的亲朋好友。如果发现任何欺诈违规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现象,请拨打社保中心稽核监督部门的举报电话23030390。